一、教學環境及合理使用(24分) |
(一)自由軟體應用推廣(6分) |
1.自由軟體應用於教學上融入領域數量達成數:
(1)融入3個領域或重大議題以上,得4分
(2)融入2個領域或重大議題,得2分
(3)融入1個領域或重大議題,得1分
(4)融入0個領域或重大議題,得0分 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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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自由軟體推廣活動如下
(1)Google應用文件
(2)大家來玩Swish動畫
(3)雲端工作術-以Google為例
( 佐證資料一)
( 佐證資料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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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一) |
2.自行辦理全市或區域性自由軟體推廣活動(如座談會、工作坊、競賽…等)者:
(1)有辦理,得2分
(2)無辦理,得0分 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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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一) |
(二)教學電腦人機比(3分) |
教學電腦人機比:學生數/教學電腦數(不含行政電腦)。
(1) 達5:1以下者,得3分。
(2) 達6:1以下者,得2分。
(3)
達7:1以下者,得1分。 (4) 未達7:1者,不計分。 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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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學生數734人
財產系統教學電腦119台( 財產系統登記資料)
電腦教室38台
多媒體教室8台
人機比 = 734 : 165 =4.45 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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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總學生數/教學電腦數(不含行政電腦) |
一(二) |
(三)資訊教學設備與使用狀況(8分) |
1.電腦教室或e化分組教室、e化專科教室每班每週平均使用率:
(1) 1.5節以上(4分)
(2) 1.0節以上(3分)
(3) 0.5節以上(2分)
(4)
0.4節以上(1分) 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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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總節數/FONT>/(全校班級數×已上課總週數)=□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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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三) |
2.電子白板(含虛擬電子白板)
或其他資訊教學設備使用率(筆電、平板電腦…):
(1) 1.5節以上(4分) 。
(2) 1.0節以上(3分) 。
(3) 0.5節以上(2分) 。
(4)
0.4節以上(1分)。。 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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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學度上課總節數 = 28 * 42 =1176
使用資訊教學設備總節數 = 9393
資訊教學設備使用率 = 9393 / 1176 = 7.98
( 佐證資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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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其他資訊教學設備:包含單槍、筆電
、平板電腦、實物提示機、IRS、相機、DV、光碟櫃、手寫板等。 |
(四)資訊倫理(7分) |
(1)有辦理學生資訊倫理宣導活動者,得2分。
(2)有辦理家長資訊倫理宣導活動者,得2分。
(3)有辦理教師資訊倫理宣導活動者,得2分。
(4)有參與本市或教育部資訊倫理
種子教師工作坊或網路素養線上
數位學習課程,得1分。 |
2
2
2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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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/FONT>資訊倫理相關課程包含網路倫理、智慧財產權、資訊應用安全、個人資料保護法
…等。
2.可利用每學期各校自行辦理之校務會議、導師會議及教師進修研習時間、班親會、晨會宣導辦理。 |
一(四) |
二、教學及應用推廣(40分) |
(一)資訊應用研習人數比例(8分) |
1.校長參與本府所舉辦之「國民中小學校長資訊教育研討活動」且全程(須達6小時以上)出席: (1)全程參與,得5分。
(2)未全程參與,得3分。
(3)未參與,不給分。 |
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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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教育 lang=zh-TW>局提供資料與計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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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(一) |
2.校長及教師至少參與資訊應用研習相關培訓6小時以上人數比率:
(1)累計達90%(含)以上者,得3分。 (2)累計未達90%者,不計分。者,不計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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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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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率=(教師當年度參與資訊應用研習6小時以上人數/學校教師編製數)×100%
◎6小時可涵蓋類別:自由軟體推廣,資訊安全,資訊融入,資訊創新,資訊技能 |
(二)提升教師資訊融入教學能力(4分) |
教案或教學資源件數比率(需完成上傳至http://content.tn.edu.tw,始能稱達成目標值)。
(1) 90%以上,得4分。
(2) 50%~89%,得3分。
(3) 20%~49%,得2分。
(4)
5%~19%,得1分。 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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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上傳至學習資源網件數共2件
教師編制數:38人
(2/38)*100% = 5.26
佐證資料: 點我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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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率/FONT>=(件數/學校教師編製數)×100%
四捨五入取整數 |
二(二) |
(三)學校團隊競賽
(6分) |
學校團隊參與本市與教育部辦理之「101年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典範團隊」選拔活動:
(1) 獲選優勝團隊者,得3分。
(2) 進入複選階段者,得2分。
(3)
依據活動辦法完成初選資料上傳者,得1分。(格式不符、資料不齊、逾時上傳,皆不計分)) 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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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ce="標楷體, cursive">(1)至(3)數據統計由教育局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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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(三) |
(四)學生活動競賽
(8分) |
1.學生參加並完成本市網路競賽活動累計人數比率。
(1)50%以上得5分
(2)50%~30%以上得4分
(3)30%~20%以上得3分
(4)20%~10%以上得2分
(5)10%~5%以上得1分
2.辦理校內學生資訊教育相關競賽活動項次。
(1) 2項次以上得3分
(2) 2項次得2分
(3)
1項次得1分分 |
1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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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99學年度參加本市網路競賽有有24人( 佐證資料)
(2)100學度參加本市網路競賽( 佐證資料)有11人
人數比率 = (24+11) / 734 = 0.0516
2.本校於99學年度辦理活動
(1)自由軟體電腦繪圖競賽,活動成果、照片( 點我下載)
本校於100學年辦理活動
(1).網路作文比賽
(2).電腦繪圖比賽
(3).網路查資料比賽
活動成果、照片( 點我下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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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/FONT>(三) |
(五)參與全國性競賽得獎(8分) |
師生參加全國主題(專題) 或國際主題(專題)或網頁競賽或教育部主辦(不含補助案)資訊教育類之競賽作品得獎數
(1) 4件(含)以上得8分
(2) 3件得6分
(3) 2件得4分
(4)
1件得2分
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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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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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/FONT>(三) |
(六)「資訊教育創新特色」(6分) |
自行發展並推廣各校在教學上應用資訊科技特色
(1)自行發展各校在教學上應用資訊科技特色者,得2分。
(2)推廣分享至其他學校者得1分,成效良好者得1分。(共2分)
(3)參加本市辦理推動資訊相關專案計畫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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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1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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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分享本校雲端計畫( 佐證資料)
生活課程_日新公園藝點靈(本校黃淑貞老師至開元國小、公誠國小分享)
101年度資訊典範團隊
101學年度南區日國小申請資訊教育發展特色實施計畫
臺南市101年度「行動學習試辦學校」( 佐證資料)
臺南市智慧城市城鄉教室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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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教育部或教育局核定「e化創新學校及電子書包試辦學校計畫」補助名單,不予採計。 |
二(四) |
三、數位應用機會均等(5分) |
(一)結合鄰近大專院校或民間團體等支援學校提升數位應用機會均等(3分) |
結合各界資源辦理數位應用之件數(3分)
(1)達3件(含)以上者,得3分。
(2)達2件-3件者,得2分
(3)達1件者,得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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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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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計期間:當年度1.1~12.31 |
三(二) |
(二)推動提升民眾資訊應用能力及數位關懷等工作。(2分) |
規劃辦理(含合作辦理)民眾資訊應用課程之學校:
1.非數位機會中心:
(1)達4小時(含)以上者,得2分。
(2)達3小時(含)以下者,得0分。
2.有接受營運經費補助之數位機會中心學校
(1)達30小時(含)以上者,得2分。
(2)達29小時(含)以下者,得0分。 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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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計期間:當年度1.1~12.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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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(三) |
四、網路基礎環境建設與營運(31分) |
(一)資訊安全環境整備(18分) |
1.參加「國中、小學資通安全管理實施原則」校園內部稽核得3分。 |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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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資訊中心提供數據/FONT> |
四(一) |
2.教育部辦理之教育體系資安通報演練時效:
完成聯絡人資料更新及演練之通報作業,且平均通報時效在1小時內(含),得3分;4小時內(含),得2分;24小時內(含),得1分。 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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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於10/17上午10:02接獲演練通知,並於1小時內回報( 佐證資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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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/FONT>連線學校之網站的弱點檢測完成回報資訊中心者,得3分。 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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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/FONT>配合教育部或教育局資通安全推廣活動。
(1)學生及老師的參與率分別達50%(含)以上,得5分。
(2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49%(不含)-30%,得3分。
(3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29%(不含)-20%,得1分。 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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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五、六年級學生參與活動, 五年級(132人)、六年級(145人)
參與率為 277 / 734 = 0.38( 照片一、 照片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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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分比率=(參與活動人數/學校師生總數)×100%
(採四捨五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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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學校自辦資通安全推廣活動
(1)學生及老師的參與率分別達50%(含)以上,得4分。
(2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50%(不含)-35%,得3分
(3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35%(不含)-20%,得2分
(4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20%(不含)-10%,得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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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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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學生參與活動, 共有501人
參與率為 501/734 = 0.68
( 宣導講議、 測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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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及老師的參與率/FONT>=參加師生數/全校師生總數 |
(二)網路維運
(9分) |
1.網路管理人員的教育訓練(至少六小時之課程),以上者,得2分分 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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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(二) |
2.學校網站之首頁具備支援IPv6通訊協定,得2分
學校的DNS具備支援IPv6通訊協定服務能力,得2分。 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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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學校之校園網路服務平均月可連通率
(1)98%以上,得3分。
(2)98%~95以上,得2分。
(3)95%~93以上,得1分。。 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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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校園網路資訊應用及推動(4分) |
(1)確認學校無線網路AP(以NGN配發AP為主)運作是否正常,若運作正常得2分;不正常,得0分。
(2)業務網路電話有四線以上暢通者,得1分,無者得0分。
(3)有安裝網路電話閘道器並註冊中心VoIP號碼(**009或***009)者,得1分,無者得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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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1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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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FONT>(三) |
五、其他 |
學校資訊相關業務推行自陳說明(不配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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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若在當年度有上述要項指標(項次一~四)未列之資訊教育相關推行計畫或實施成效,可陳述於此部分,以供訪視委員參酌給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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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學校自行提供文字或數據進行補充 |
由訪視者針對學校所提之說明或成效,對整體訪視總分給予適當分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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