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南華大學100年12月30日南華全字第1001201587號函辦理。
二、全程參與旨揭研習活動之教師同意核給研習時數共計28小時。
二、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。
三、檢附活動訊息(如附件)。